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
教通[2015] 13 号
各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本周开始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选课工作,现将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通知本院有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务必于4月5日之前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重学选课系统完成个人要重学课程(含第5教学周以后才开始上课的课程)的选课申请。逾期提交的重学选课申请系统将自动默认无效,申请者不能参加相应课程教学班的考试。
2.对于选重学课程是第5教学周以后才开始上课的学生,要在课程正式上课的2个教学周内,完成重新学习听课证生成打印、任课教师签字、学院教学办确认等流程。
3.各位重学选课学生申请重学课程时,要根据个人能力合理安排重学课程数量。选课过程中若发现重新学习课程与本人已选课程有部分冲突情况,需在选课前与任课教师充分沟通协商,任课教师同意进班学习后,再提交选课申请,打印听课证给任课教师签字确认。
4.重新学习听课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重新学习的学生在4月5日以前,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通过重学选课系统,提交完本学期全部需要重学课程的选课申请。
第二步:将所申请的重学课程,按课程开始上课的教学周分组,分别生成打印重新学习听课证,请任课教师在重新学习听课证上签字。对在第4教学周以前已经上课的课程,请选课学生务必在第5教学周内完成任课教师签字环节,并将重新学习听课证交回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办进行选课确认;对第5教学周以后才开课的课程,要求在开课后2个教学周内办理完成重新学习听课证,并请任课教师签字后,将听课证交回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办进行选课确认。
第三步:在学院教学办确认选课申请时,学生本人要及时向业务办理人员索要回执单,重新学习听课证一经确认选课数据将生效,并且不允许再变更。重新学习听课证未交给学院教学办确认的为无效听课证,选课申请数据也无效。
第四步:一般情况下,重新学习听课证经院教学办确认1个教学周后,本人便可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核对选课结果。若发现存在选课结果不符的情况,请本人持重新学习听课证回执单到学院教学办进行核对咨询。
5.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对重学学生要严格考勤,做好各环节的考核工作。
6.周末重学班的安排:教务处经过对全校学生待修课程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对待修人数较多的课程开设了周末重新学习班;本周内要求各学院专业课的重学班也将放入课表,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或咨询本学院具体重学班开课安排,以免错过重学机会。
7.本学期农科经管类《高等数学》(课程代码2111029)已专门开设了周末重学班,原则上不接收跟班重学学生;《形势与政策Ⅰ、Ⅱ》和《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课程已单独开设了重学班,选课学生根据开课学院对课程的具体要求完成学习;公共体育课《体育Ⅰ、Ⅲ》要求跟班重学,对于需重学《体育Ⅱ、Ⅳ》的学生本学期开设了周末班,完成网上选课后,请本人到体育学院教学办公室找段老师(咨询电话65227807)办理小班分班事宜。
7.特别是有在外实习学生的学院,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重新学习只能选实习返校以后才开始开课的课程,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登录重新学习选课系统完成选课。
8.请各学院教学办在办理学生交来的重学听课证时,根据要求务必认真及时做好学生选课确认工作,并及时将回执单盖章后返给办理重学的学生,回执单便是已成功办理重学选课的凭证。
9.第14教学周,请各学院教学办通过“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打印所有确认过的重学听课证汇总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教务科备案。重学最终选课名单以各学院备案汇总表为准。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