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15] 35号
各学院:
教务处现已在各学院之前提交的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数据基础上,生成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基础数据,现将教学任务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开设校级公共课的各学院充分参考附件一:2015-16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公共课教学需求一览表的学生人数等信息先拟安排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名单及每位任课教师承担的教学班数),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安排建议,于5月29日前报教务科进行统筹安排。
二、请各学院同时抓紧开展本院专业课程的具体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如合班、分班、安排任课教师等)。
三、公共选修课安排在教学任务管理-公选课安排功能单独提交。
四、目前教学资源比较紧张,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安排教学秩序,对大于3个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再按前、后半学期形式排课。如因特殊情况要编排请学院在编排课程时,注意在教学任务安排时前、后半学期课程必须搭配且课程学分相同(前半学期为1-9周,后半学期则为10-17周),人数相近,否则教务处在排课时可根据教室实际排课情况可撤销已提交搭配不合理的前、后半学期课程。
五、备注栏的使用要求。
1.双语课程请务必在备注栏里注明,以免影响课时费的核算。
2.不需要安排时间或地点的课程(如实习实践类)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安排时间地点”。
3.部分课程的理论课如需要预先安排在计算中心机房上课,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六、为了按时完成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表编排,确保正常教学秩序,请各学院务必抓紧落实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在6月5日前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并在“查询教学任务”功能打印出本院教学任务安排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以便进入下一环节的排选课工作。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