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新学习选课的通知
教通[2015] 62号
各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本周开始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新学习选课工作,现将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通知本院有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务必于9月30日之前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重学选课系统提交完要重学课程(含第5教学周以后才开始上课的课程)的选课申请。逾期提交的重学选课申请系统将自动默认无效,申请者不能参加相应课程教学班的考试。
2.各位重学选课学生申请重学课程时,要根据个人能力合理安排重学课程数量。选课过程中若发现重新学习课程与本人已选课程有部分冲突情况,需在选课前与任课教师充分沟通协商,任课教师同意进班学习后,再提交选课申请,打印听课证给任课教师签字确认。
3.重新学习听课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重新学习的学生在9月30日以前,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通过重学选课系统,提交完本学期全部需要重学课程的选课申请。
第二步:将所申请的重学课程,按课程开始上课的教学周分组,分别生成打印重新学习听课证,请任课教师在重新学习听课证上签字。对在第4教学周以前已经上课的课程,请选课学生务必在9月30日内完成任课教师签字环节,并将重新学习听课证交回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办进行选课确认;对第5教学周以后才开课的课程,要求在开课后2个教学周内办理完成重新学习听课证,并请任课教师签字后,将听课证交回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办进行选课确认。
第三步:在学院教学办确认选课申请时,学生本人要及时向业务办理人员索要回执单,重新学习听课证一经确认选课数据将生效,并且不允许再变更。重新学习听课证未交给学院教学办确认的为无效听课证,选课申请数据也无效。
第四步:一般情况下,重新学习听课证经院教学办确认1个教学周后,本人便可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核对选课结果。若发现存在选课结果不符的情况,请本人持重新学习听课证回执单到学院教学办进行核对咨询。
4.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对重学学生要严格考勤,做好各环节的考核工作。
5.周末重学班的安排:教务处经过对全校学生待修课程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对选修人数较多的课程开设了周末重新学习班;本周内要求各学院专业课的重学班也将放入课表,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或咨询本学院具体重学班开课安排,以免错过重学机会。
6.公共必修课周末重新学习班计划教务处要求各学院在本周内上报,请有需要的同学可待下周课表更新后选课。特别注意:本学期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拟专门开设周末重学班,不再接收跟班重学学生;《形势与政策Ⅰ、Ⅱ》和《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已单独开设了重学班,选课学生根据开课学院对课程的具体要求完成学习;公共体育课《体育Ⅰ、Ⅲ》按常规流程完成选课确认进入名单后,还需到体育学院教学办公室找段老师(咨询电话65227807)办理小班分班事宜。
7.特别是有在外实习学生的学院,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必须在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人返校或委托班主任、同学等登录重新学习选课系统,按要求完成选课。
8.请各学院教学办在办理学生重学听课证时,根据要求务必认真及时做好学生选课确认工作,并及时将回执单盖章后返给办理重学的学生,回执单便是已成功办理重学选课的凭证。
9.第14教学周,请各学院教学办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打印所有确认过的重学听课证汇总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教务科备案。重学最终选课名单以各学院备案汇总表为准。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