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选课通知
教通[2015] 105号
各学院:
目前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已完成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对应课程的编排工作,并正式进入学生选课环节。为有序地做好学生选课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一次选课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0日。
2.教务处将分别在2016年1月4日和2016年1月11日分两批处理学生提交的选课申请数据。
3.请各班级选课导师或班主任认真学习了解本班所属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咨询工作,并请务必向学生讲解以下注意事项: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后,请首先浏览《选课通知》,然后仔细阅读《选课指南》,掌握选课系统的使用方法。
(2)学生选课时要先按优选班级选课,优先完成本专业有关的所课程后再选全校性的基础课和公共课,这样可以很好的确保上课时间无冲突。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选课,并在处理选课申请数据后,确认是否成功进入相应申请课程的选课名单。对于未进入选课名单的课程,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考试等教学活动,即便参加考试成绩也做无效处理。
(3)本次选课不限制选课申请人数,人数可以超出课程容量。系统处理选课数据时是由计算机从课程申请学生中根据课程容量随机选择申请学生,能否正式申请成功与选课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4)选课完成后,请学生务必记录好自己所选课程的课程代码及教学班号,期末考试时将根据课程教学班安排考试。
(5)部分课程未安排上课教室,具体教室的安排将根据选课人数进行适当安排调整。课表正式的上课时间地点安排,请以下学期开学时公布为准。
(6)学生选课结束后,务必使用注销退出方式,完全退出教学管理系统,关闭全部浏览器页面,并妥善管理个人密码。
(7)因转专业及其它原因未选本专业教学计划已排的先修课程需要通过选修低年级对应课程,以及重新学习选课的学生,将在下学期初安排相关的选课事项,具体选课方法另行通知。
4.如在选课过程中发现选课系统异常或其他不清楚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871-65227702。
5. 请通知学生本学期开始选课前要求进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功能模块,对本学期所修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否则选课申请将视为无效。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