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提交课程成绩的通知
教通[2015]106号
各学院: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教务处已生成了成绩提交密码。现将本学期成绩提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教学秘书登录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在成绩管理-成绩提交密码查询功能页面查询各课程成绩提交密码,打印后发放给相关任课教师,并通知任课教师按时提交成绩。任课教师为学院的,默认提交人为开课学院教学办,若需要另外指定成绩提交教师的,教学秘书可直接在成绩提交密码查询功能页面为每一门课程另外指定成绩提交教师,具体操作方法见页面提示。
2.各课程任课教师应及时检查下载的成绩提交名单与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名单是否一致,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教务科检查排除问题后再行提交。
3.2015届以前毕业返校重新学习学生不在名单中的,请任课教师直接填写纸质补报成绩登记表,注明“返校重学”交课程所属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汇总后交教务科录入。
4.请各任课教师认真核对申请过缓考、免修的学生情况,务必在提交成绩时备注准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成绩变更。
5.请各学院督促有关任课教师,要求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完毕后2周内完成成绩提交。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课程成绩的,需向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申请同意后,务必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成绩提交工作,以免影响学校后续补考组织和学生学年成绩统计分析等工作。
6.新试卷分析系统已经集成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试运行,要求本学期开始成绩提交完成后,要通过“成绩管理”栏目的“试卷分析”系统完成试卷分析,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将试卷分析结果打印后存档。
7.任课教师如在提交成绩过程中发现系统异常或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871-65227702。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