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16] 47号
各学院:
教务处在各学院之前提交的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数据基础上,生成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基础数据,现将教学任务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使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教学任务管理模块的“安排教学任务”功能,开展本院课程的具体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如合班、分班、安排任课教师等),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开设校级公共必修课的学院,请参考附件一:2016-17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公共必修课教学需求一览表优先安排。并于6月13日前将安排计划提交给教务科。
2. 为保障教学效果,校级公共课理论教学班原则上人数不超过120人,专业课理论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90人,如人数安排超限,请提交有关如何保障教学效果的详细情况说明。
3. 本学院专业课程需要请其他学院安排任课教师的,不能直接安排成“xx学院”,应联系相关学院,落实具体任课教师后,自行使用安排任课教师功能安排,否则相关学院可能无法派出教师。
二、公共选修课请使用“排公选课”功能单独提交。
三、目前教室资源比较紧张,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安排教学秩序,对大于3个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再按前、后半学期形式排课。如因特殊情况要编排请学院在编排课程时,注意在教学任务安排时前、后半学期课程必须搭配且课程学分相同(前半学期为1-9周,后半学期则为10-17周),人数相近,否则教务处在排课时可根据教室实际排课情况可撤销已提交搭配不合理的前、后半学期课程。
四、备注栏的使用要求。
1.双语课程请务必在备注栏里注明,以免影响课时费的核算。
2.不需要安排时间或地点的课程(如实习实践类课程)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安排时间地点”。
3.部分课程的理论课如需要预先安排在计算中心机房上课,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五、为了按时完成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课表编排,确保正常教学秩序,请各学院务必抓紧落实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在6月16日前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并在“查询教学任务”功能打印出本院教学任务安排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以便进入下一环节的排课、选课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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