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安排的通知
教通[2016] 73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6届结业生已经陆续返校报到,现将返校重新学习、考核及毕业审核等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教学时间为2016年9月1日~9月25日,学生必须在9月1日前向各课程任课教师报名。
2.公共必修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任课教师。这类课程学习形式可采用以自学为主结合任课教师指导的方式进行教学。任课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每天对学生进行辅导,提出具体要求,布置课后练习,并根据学生自学情况评定出平时成绩。
3.公共选修课由学校安排课程及任课老师。学生可根据已安排的公共选修课,选择相应的课程与任课教师联系。任课教师将对学生进行具体辅导安排,提出自学的具体要求,并布置课后练习,最后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学情况及考核成绩评定出总评成绩。(公共必修和选修课安排情况请见附件一、二)
4.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任课教师。教学方式可与公共基础课程要求相同。
二、考核安排
1.各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教学安排进度组织返校学习课程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核工作请务必在9月25日前全部完成。
2.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并组织好相关考试工作。
3.请各学院教学办要及时通知结业生按时参加考试。已领取结业证书的结业生返校参加考试需携带结业证书,未参加本次考试的本专科结业生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三、考核成绩提交
1.结业生返校考生成绩采用手工填报,请到教务管理网站下载补报成绩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报送。注意,返校重学班教学班号一律为101班
2. 请任课教师务必于9月26日前完成成绩提交,以免影响后续毕业审核及证书注册发放工作。
四、毕业审核
1. 教务处将于9月27日对结业返校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核处理,完成后开放第三批毕业审核程序。
2. 各学院应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完成2014届结业返校学生毕业审核工作,并报送合格名单到教务科。
附件:1. 返校重新学习公共选修课程安排表
2. 返校重新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