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教通[2016]103号
各学院:
为准确按时编排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课表,请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各年级、专业的教学安排计划和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计划网上提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务科已经根据各学院在教学计划系统中提交的课程计划生成了下学期应排的课程,请各学院先在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à教学任务管理模块à安排教学任务功能浏览核对各班级应排课程是否正确,如有错漏请在12月2日前联系教务科更改。
二、为保障教学效果,校级公共课、学科共同课理论教学班原则上人数不超过120人,专业课理论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90人,按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用于培养拔尖创新、研究型人才的A层次专业基础课,原则上按30人,不超过60人安排。如人数安排超限,请提交详细情况说明解释。
三、公共选修课通过教学任务管理模块中,“排公选课”功能安排,在要开的课程条目上点“新排一个教学班”后,转跳到安排教学任务页面,同其他课程一样操作来安排任课教师、调整容量、备注事项等。
四、需要请非本学院任课教师上课的,请先与任课教师本人或所在学院教学办联系,确定可安排后再通过系统提交任课教师安排信息。
五、理论教学按16周计算。原则上所有课程必须按1-16周安排,对学分为3学分以下的课程确实需要安排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上课的课程,必须在对应的后半学期(或前半学期)安排学时、人数相近的配对课程,教务处将把配对课程安排在同一间教室,以保证所占用教室前后半学期都能充分利用,若不能实现配对只能安排1-16周。
六、因根据学校要求,下学期开始按照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对2016级各专业,过渡性地安排实施新课程计划,请各学院专业负责人除了仔细核对本学期教学安排计划外,还要认真核对是否存在2016版培养方案计划安排在第1学期的课程,实际尚未安排的情况,如有应及时告知教务科做临时调整安排。
七、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使用毕业审核功能,对2017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预审并查看审核统计结果,如有课程学生待修人数较多的课程,请及时报告教务科进行安排,以免影响学生毕业。
八、各学院在安排计划时须认真核实课程和学时,一经排定就不再更改。双语课以及各种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安排。
九、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务必于12月7日前完成,并通过查询教学任务明细功能查询打印,并签字盖章后送教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