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7]53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8月30日~9月1日
二、安排
1. 统一安排的补考(缓考)课程共21门,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2. 各学院的专业类课程(含公共选修课)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穿插进行,于开学第一周内(2017年9月8日)前完成。
3.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校补考课程考场安排明细表,请关注教务处开学前相关通知。
三、要求
1.各学院请在考试的前一周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院补考课程安排报教务处综合科备案(具体格式见附件2)。备案邮箱:325292110@qq.com。
2.对未出现在补考名单中的学生,允许先参加该课程考试,考后须在提交补考成绩之前,办理补考资格复核相关手续,否则补考试卷和成绩无效。
3.学生须关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最新成绩动态及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校补考课程考场安排明细表,查询所需补考科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学院的专业类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的补考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信息,请相关学生认真准备好本学期开学后的相关补考考试。
附表: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校补考课程安排表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院补考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