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转专业的通知
教通[2017] 55 号
各学院: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见附件1)新规定,为确保转专业工作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16级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9月1日17:00前,将本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通知上传到学院网站对应的栏目中,以便使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能够及时查看有关政策。
2、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6级本科生认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请班主任进行学业情况及综合鉴定并签字后,于2017年9月6日17:00前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3、请学院教学办收齐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院领导签字,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9月7日17:00前,将资格审核汇总表和学生相关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
4、学院要对本院转出学生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且要严格复核科类,不能跨文、理转专业。复印的证明材料,学院要核实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每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本次转专业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由转入学院根据规定进行选拔考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因此,请每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表之前,务必先登录拟转入学院的网站,认真了解拟转入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接收转专业的条件、考核办法等内容)及接收人数等信息,慎重的考虑自己所申请的专业。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可到学院咨询点详询。
6、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13日17:00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最终录取名单交教务处教务科。
7、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复核,于2017年9月14日公示录取结果。
8、各学院接收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情况,请参考附件5。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
2、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
3、云南农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云南农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5、各学院接收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计划表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