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通知
教通〔2018〕4号
各学院: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15〕134号)规定“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学生可在自己专业所属专业类中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执行)”,为确保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3月2日前,将本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传到学院网站对应的栏目中,以便使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能够及时查看有关政策。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6级本科生认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请班主任进行学业情况及综合鉴定后签字后,于2018年3月7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教学办收齐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院领导签字,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3月8日前,将资格审核汇总表和学生相关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3月9日下午16:00 前教务科将申请表按转入学院分类复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发至转入学院。
4、对学院转出学生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学院严格审查核实原件无误后,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学院在审核学生相关材料时务必做到:(1)严格复核学生所属专业类,不能跨专业类转专业(部分特殊原因申请跨类专业,经接收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2)严格审核学生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5、每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本次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由转入学院根据规定进行选拔考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因此,请每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表之前,务必先登录拟转入学院的网站,认真了解拟转入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接收转专业的条件、考核办法等内容)及接收人数等信息,慎重的考虑自己所申请的专业。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可到学院咨询点详询。
6、请各学院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汇总表》(见附件4),将最终录取名单交教务处教务科。
7、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复核,于2018年3月16公示录取结果。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
2. 2.云南农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3. 3.各学院按专业类接收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计划表
4. 云南农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