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18]65号
各学院:
目前在各专业教学计划数据基础之上,教务处现已生成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数据。为做好本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安排教学任务”功能,完成本院各专业年级课程教学任务的合班、分班、任课教师安排、设定选课容量和起止周等操作。
二、确需请其他学院任课教师担任本院课程教学任务的,必须落实具体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指定对应的任课教师。需要外聘教师的,请事先向人事处备案取得人事工号,由学院教学办添加到教务系统中,再行安排。
三、为充分利用学校教室资源,实现课表的合理编排,对大于3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按前、后半学期(前半学期的起止周为1-9周,后半学期起止周为10-17周)形式排课。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要前后半学期形式排课的,请学院务必统筹好前、后半学期相同学分和选课人数课程的搭配,确保在同一间教室可以实现前、后半学期上课,否则学校在排课期间,可根据教室实际排课情况撤销已提交的不合理课程搭配。
四、应教育部相关要求,为保证重新学习课程质量,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所有课程不再单独开设重新学习班。为便于各学院做好开课计划,附件提供了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各门课程最高成绩不合格的人数统计,请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务必考虑这部分课程学生参与重新学习的可能性,多预备一些容量或多开一些教学班,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五、备注栏的使用说明
1.不需要安排时间或地点的课程(如实习实践类课程)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安排时间地点”。
2.部分课程如需要预先安排在计算中心机房上课,请在备注栏中说明,但需按课程起止周,每周或单/双周都使用,才能直接安排,否则需开学后自行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按临时借用处理。
六、公共选修课请使用“排公选课”功能先提交教学任务信息后,再回“安排教学任务”功能提交任课教师、容量、备注等信息。
七、教学任务安排期间,开课计划系统仍然开放,如果各专业负责人有修改开课计划并影响到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请务必修改后提醒教学秘书使用“安排教学任务”或“追加教学计划变更任务”功能单独提交教学任务信息。
八、为避免影响本学期后续排课和学生选课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于12月10日(星期一)之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全部安排工作,并通过“查询教学任务”功能打印本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表,相关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交教务科备案。
附件:各学院不合格课程人数统计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