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本科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9]4号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数据信息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录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 补录内容和方式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右上角“信息更改”栏即可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的信息项包括:
1、父亲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2、母亲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若无父母的可填写监护人信息。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学生务必于2019年1月20日前认真、按时完成补录工作,落实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
教 务 处
二0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