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19]43号
各学院:
目前在各专业教学计划数据基础上,教务处现已生成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数据。为做好本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专业负责人先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在“教学任务管理——查询教学任务明细”查询核对本专业各年级班级教学任务,有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填写“开课计划变更申请”交教务科处理。
二、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安排教学任务”功能,完成本院开课的教学任务的合班、分班、任课教师安排、设定选课容量和起止周等操作。
三、为充分利用学校教室资源,实现课表的合理编排,对大于3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再按前、后半学期(前半学期的起止周为1-9周,后半学期起止周为10-17周)形式排课。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要前后半学期形式排课的,请学院务必统筹好前、后半学期相同学分和选课人数课程的搭配,确保在同一间教室可以实现前、后半学期上课,否则教务处在排课期间,可根据教室实际排课情况撤销已提交的不合理课程搭配。
四、备注栏的使用说明
1.不需要安排时间或地点的课程(如实习实践类课程)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安排时间地点”。
2.部分课程如需要预先安排在计算中心机房上课,请在备注栏中说明。注意:按课程起止周,每周或每单/双周均需使用机房的课程,才能安排在机房授课,否则请学院教学办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按临时借用处理。
五、公共选修课请使用“排公选课”功能先提交教学任务信息后,再回“安排教学任务”功能提交任课教师、容量、备注等信息。
六、2019级本科教学任务中,部分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共同课已根据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相关文件精神,并参考2018级课程进行了更改预置,请各专业务必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务科反馈。
七、为避免影响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后续排课和学生选课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全部安排工作,并通过“查询教学任务明细”功能打印出本院各专业教学任务安排表,相关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交教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