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通【2019】71号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学校研究决定组建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大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农学与生物科学类、工学类、经济管理与社会学类、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现将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能及成员组成
1、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是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学院领导、各学院1名资深教授组成,负责开展完全学分制改革下的大类共同课确定、学生管理、分流等工作的专家团队。
2、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大类人才培养及专业分流工作,为学院提供相关指导及咨询服务。
3、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下设五大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农业与生物科学类、工学类、经济管理与社会学类、语言文学类、体育类),在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同研究及统筹协调大类培养阶段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组织专业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营造大类特色文化,并制定专业准入方案。委员由相关学科专业的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资深教授组成。
二、组建方案
1、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配备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人,设秘书长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每届任期2年。
2、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不超过3人,设秘书1人。由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直接任命。
3、五大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人,秘书长1人。
三、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2018-2022年国家、云南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优先。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推荐办法
1、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每个学院推荐院领导1名,资深专家1名。
2、教务处汇总学院推荐的专家名单,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举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3、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4、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五、材料报送方式
10月11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加盖公章和学院领导签字,一式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玉英 联系电话:65227703
邮 箱:541241401@qq.com
教务处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