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19] 90 号
各学院:
目前在各专业开课计划数据基础上,教务处现已生成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数据。为做好本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专业负责人先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在“教学任务管理——查询教学任务明细”查询核对本专业各年级班级教学任务。有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填写“开课计划变更申请”交教务科处理。
二、请各学院组织好教学任务安排(合班、分班、任课教师安排、设定选课容量和起止周等)工作,统筹安排好后,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安排教学任务”功能提交安排结果。
三、由开课学院与教务科统筹安排的公共必修课、学科共同课,上这些课的专业对安排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向开课学院反应。
四、所有课程由课程所属学院(开课学院)负责选派教师,课程与意向聘请的教师所属学院/部门不一致的,请开课学院务必先联络教师所属学院或本人,确定可以承担教学任务后,再通过系统填报。
五、备注栏的使用说明
1.不需要安排时间或校内教室/实验室的课程(如实习实践类课程)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安排时间地点”。
2.部分课程如需要预先安排在计算中心机房上课,请在备注栏中说明。注意:按课程起止周,每周或每单/双周均需使用机房的课程,才能安排在机房授课,否则请开学前两周自行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按临时借用处理。
六、公共选修课请使用“排公选课”功能先提交教学任务信息后,再回“安排教学任务”功能提交任课教师、容量、备注等信息。
七、为避免影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后续排课和学生选课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于2019年12月13日(周五)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全部安排工作,并通过“查询教学任务明细”功能打印出本院各专业教学任务安排表,相关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交教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