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关于组织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通[2020]23号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1年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学校决定组织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应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奖励的内容要求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与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课程体系、内容、教学方法研究与教育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形成的研究报告、论文、改革方案实施的经验总结报告或教材、教学课件等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形成的管理方案、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规章制度等成果。
(三)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者须是在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等。
2、申报集体成果的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9人,其中教师必须是连续3年以上都在我校教学第一线上工作;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
3、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拟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填写《云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
(二)8月28日前,各学院、部门将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及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交到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联系人:余莎,刘玉英,马瑜,联系电话:65227703,邮箱:541241401@qq.com。
(三)9月上旬,教务处汇总申报材料,分组发给专家评审。
(四)9月中旬,召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家评审结果。
(五)9月下旬,在校园网首页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发文公布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
(六)10月-2021年,推荐云南省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完善申报材料,为冲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
五、申报材料
1、《云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
2、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纸质材料(一式1份),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发表的相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评价意见等能佐证成果的材料,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1套)。推荐学院、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换,请自行留底。
六、关于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学校将根据云南省和国家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通知,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
2、《云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云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23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