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调整2020级本科和2018级专升本各专业开课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务科文章来源:时间:2020年06月12日点浏览数:91次

教通[2020] 27号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全面学分制改革及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工作,目前需要请各学院对照各专业对应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并按需调整目前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中2020级本科和2018级专升本各专业开课计划信息。具体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1. 教务处根据学校2020年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招生情况,参照2019级本科(对应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复制生成了大部分2020级本科专业的开课计划;参照2017级专升本(对应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复制生成了大部分2018级专升本开课计划。个别隔年招生专业(工业、设施)参照2018级复制;新增专业(人工智能、缅甸语)参照近似专业复制了公共课部分课程;2017级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专业(种子、植保、生态、草学、蜂学、食品、农林),则参照2018级本科专业第7学期及之后的课程复制。

2.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各所属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专业负责人角色,灵活应用“教学计划管理”中“班级计划查询打印”、“班级计划执行情况”等,认真对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培养方案落实到开课计划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修改,对需要修改的,请使用“开课计划管理”功能,提交相关信息。为避免重复工作,2020级本科、2018级专升本各专业本次只需按第一个自然班提交开课计划,本次提交定稿后,需要分班的专业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复制到相同专业其它自然班。

3. 提交修改信息时,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为抽象课程,开课计划可以理解为从实际能开出的课程中,选取最接近、教学内容能覆盖培养目标的实施课程来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目前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的课程,即为实施课程以供选用。

(2)如需在开课计划中添加当前课程库中没有的课程,请在“教学计划管理”→“课程管理”添加新增课程信息。

(3)从开课计划中添加课程时,务必做好调研工作,落实课程具备开课条件方可添加。(特别是需要新增或选用非本学院开课的、选用最近两年未开过课的、或者2020级要选用2018级之前使用的老版本课程等,请务必先向相关课程管理单位调研了解情况。)

(4)对专业课程的选课要求(必选或可选)属性进行调整后,请务必重新核算可选课总学分与对学生要求的最低可选学分的关系,做适当调整。

5. 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18日前完成全部核对、修改工作,并使用“班级计划查询打印”功能,打印出2020级本科、2018级专升本各专业开课计划,经专业负责人、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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