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结业学生返校重新学习的通知

文章作者:文章来源:时间:2021年07月16日点浏览数:187次

教通[2021]39号

 

各学院:

根据2021年6月8日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决定,现将2021届未达到毕业条件学生重新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届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本科生返校重新学习安排

(一)有未完成课程的学生先做结业处理,办理离校手续。未完成课程学分1—9.9分之间的结业生,于2021 年9月2-3日到所在学院报到,参加结业返校学习及考试。除公共课由教务处指定重学教师外,其余课程由学院自行组织重新学习及考试。结业生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待12月底学位委员会审议后授予学士学位。

(二)未完成课程学分10分以上(含10分)的结业生,不得参加9月份结业返校学习及考试,可在两年内申请返校重新学习,于每学期初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并参加所选课程期末考试。修完相应课程的学分数后可换发毕业证书;

 (三) 因平均学分积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未获得学士学位需提高积点的毕业生,不得参加9月份的结业返校重学及考试,可在两年内申请返校重新学习,于每学期初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并参加所选课程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积点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二、学费问题

结业返校重新学习和考试的本科学生,按学费标准及最低毕业学分要求折算为每学分学费后,收取返校重新学习学费。

三、食宿问题

结业学生返校重新学习或考试,食宿自理。

 

  

                                              教   务   处

                                             2021年7月16日

39  关于2021届学生结业返校重新学习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