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课程评价相关数据 填报工作的通知
教通【2022】2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增A去D”计划,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专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课程评价等级评定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课程评价持续推进学校本科课程高质量建设,并配合好2023年教育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云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决定启动第二批课程评价工作,向各学院采集相关数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课程评价对象范围
(一)规划参评课程
1.11个冲B专业(见附件1)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基础课;
2.计划专业综合评价等级提档的专业(见附件2)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基础课;
3.未参加首批课程评价的2020年度校级一流课程。(实验、实践、实习等课程除外)。
(二)规划外参评课程
1.教师自愿申请A级或B级的课程;含已参与首批课程评价初评未达成高等级的课程;
2.因学院专业综合评价需要, C级专业申请的C级课程,结合自身经费承担能力组织。
二、 填报要求
(一)专业信息
请相关学院按要求完善填报专业建设负责人的信息、对标高校及联系人等信息,填写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评价课程条件
1.已完整开设过一轮且仍在正常持续开设的课程;
2.首次开课或以后未开设的课程不参与评价;
3.参评教师即将退休不参与评价。
(三)评价课程认定
课程评价定级按“课程与教师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为个人教学方式和团队教学方式。
1.个人教学方式:一名教师主讲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学班,按一门课程填写;一名教师主讲多门课程,按主讲课程分别进行填写;同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分别单独主讲的,按任课教师分别填写;
2.团队教学方式:由多名教师共同授课,团队成员分别承担不同教学内容、共同完成一门课程教学任务为团队教学方式,按一门课程进行评价定级。
四、 其他要求
(一)已申请过首轮评价的A、B级课程,初评结果未达成申请等级的,若再次申请高等级课程,材料与上次无差异,且课程教学改革和课程考核改革无明显举措和成效变化的,由学院教指委组织判定,原则上维持原初评结果。
(二)各相关学院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并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交课程中心。
附件
1. 云南农业大学第二批课程评价冲B专业信息表
2. 云南农业大学计划等级提档专业信息表
3. 云南农业大学第二批课程评价数量统计表
4. 云南农业大学第二批评价课程信息表
课程中心联系人:和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220625
电子邮箱:2372387046@qq.com
办公地点:至诚楼118室
课程中心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