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的通知
教通﹝2022﹞70号
各学院:
为确保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校已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录入
请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在培养方案维护管理中录入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学生需开设部分课程详见附件1,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2019-2021级教学执行计划核对
各学院根据2019版、2019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登录教务系统完成2019-2021级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如确需微调执行计划,按相关规定完成微调执行计划申请、审批,方可执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三、通识选修课、大类导论课开课计划提交
在教学安排管理中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完成通识选修课及大类导论课开课计划的提交工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精心安排、组织,务必于2022年11月22日前完成教学计划的编制,确保下学期教学运行的顺利运行。
2. 专业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培养方案核准教学执行计划中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确保教学计划的准确性。课程名称规范,切勿出现类似研究生层次课、跨专业选修课、研究生层次课(****)等现象。
3. 2019-2021级教学执行计划重点检查跨专业选修课、研究生层次课和专业导论课学生修读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如需新开通识选修课,需按课程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课程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课。
2. 教学安排管理中新增开课计划功能仅用于添加通识选修课及大类导论课。
3. 为高效完成此项工作,学校将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解决各学院在教学计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集中处理时间:11月16-17日,8:30-11:30,14:30-17:30,地点:志诚楼122室。具体安排详见附件5。非集中处理时间请到至诚楼213室咨询。请各位老师自带笔记本电脑。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学生开设部分课程
附件2 教务系统录入人才培养方案操作说明
附件3 核对执行计划操作手册
附件4 提交通识选修课、大类导论课开课计划操作手册
附件5 各学院执行计划编制集中处理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4日
70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的通知VL.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