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教通〔2023〕4号
各学院: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15〕13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校本部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不得跨专业类(附件1)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版执行)。
2. 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3. 成绩以教务系统里档案成绩单的成绩为准。
4.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均不得转专业。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发布相关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结合专业人数容量等实际情况,于2023年2月22日前将本学院制定的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接受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人数计划情况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传到学院网站,便于学生及时查看。
(二)学生自愿申请
符合自主选择专业条件且有意向的2021级本科生,务必登录拟转入学院网站,查询自主选择专业相关信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3年3月1日前将《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学院提交材料
转出学院审核转出专业学生提交的《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及《云南农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3月2日前,交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四)转入学院考核选拔
转入学院于2023年3月8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确定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学院领导签署接收意见后,将《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汇总表》(附件4)交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五)教务处复核公示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生即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自主选择专业相关工作,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明确拟接收学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及接收条件和考核方式等。
2. 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过程管理,确保自主选择专业公平公正公开。
3.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前,务必慎重考虑,转专业学生一经录取,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附件:1. 学院专业及专业类别对照表
2. 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
3. 云南农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 云南农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4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 副本.docx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