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务科文章来源:时间:2023年06月12日点浏览数:399次
教通〔2023〕32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30日。
二、安排
1. 学校统考科目期末考试周共安排课程18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2. 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日程安排组织好其它课程的考试,并于2023年7月2日前完成。
3. 各学院请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网站,于2023年6月13上午12:00前完成各学院监考教师指定工作。
三、要求
1.各学院依照考试要求,于2023年6月25日之前完成教学工作。
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审批、评阅、归档等相关工作。
3.各学院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管理,考前组织本学院教师认真学习,明确监考教师职责,并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4.期末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对考试工作按相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于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
5.2023年9月16日前请将期末考试总结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综合科浦老师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ynnydxjwk@126.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日程安排表
教务处(本科生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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