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学科文章来源:时间:2020年06月29日点浏览数:131次

教通〔2020〕33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新专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各学院要从学院学科专业整体发展及资源配置、生源、就业等现状考虑现有专业的调整及新专业的增设,鼓励学院聚焦新农科、新工科,跨学院、跨学科有机融合,联合申报新农科、新工科专业,2020年原则上不再备案目录内本科专业。

二、申报和撤销名额

    1、申报名额:2020年度学校拟推荐申报审批2-3个新农科、新工科专业。

2、撤销名额:拟撤销五年以上不招生的本科专业、与现有专业同质性高、办学条件长期匮乏、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2-3个。

三、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7月2日18:00点前将拟申报或撤销专业的名称以书面形式,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各学院拟申报专业的申报材料请于7月9日18:00点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的专业,教务处将通知学院准备10分钟的汇报答辩PPT。

3、7月15日前,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答辩、投票、审议确定2020年度申报专业。

4、7月20日前,2020年度申报专业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并在校园网首页公示一周。

5、7月31日前,公示期满无异议,教务处负责上传申报材料到国家专业申报平台。

6、8月1日-8月31日,教育部网站公示专业材料。

7、9月5日前,教务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到省教育厅,由教育厅上报到教育部。

四、申报材料

1、拟增设、调整专业的可行性报告(1式1份)。注意应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社会对新设专业的具体要求,根据需求确定(或预测)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培养规模。

2、增设控制布点专业和目录外(教育部2020版专业目录)专业的重点说明材料(1式1份)。属于全省控制布点的专业需提交重点说明材料,内容包括在全面了解该专业社会需求和设置现状的基础上,学校申办该专业的优势与特色。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1式1份)。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重要依据,确保申报专业达到标准基本要求。

撤销专业需提交撤销该专业的情况说明,包括近三年的招生数据、就业情况以及撤销该专业的原因等内容。

 

联 系 人:余  莎  刘玉英    联系电话:65227703

E-mail:541241401@qq.com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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