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21〕34号
各学院:
目前在各专业教学计划数据基础上,教务处现已生成了2021- 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数据。为做好本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在“教学任务管理——查询教学任务明细”查询核对本专业各年级班级教学任务,有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变更申请”交教务处教务科处理。
二、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安排教学任务”功能,完成本院开课的教学任务的合班、分班、任课教师安排、设定选课容量和起止周等操作。各学院在设置选课容量时,应自行根据历史经验考虑可能重新学习、补修学生人数。如果需要专门开设重新学习或补修班的,请单独向教务处教务科申报。
三、开课学院与上课专业所在学院不同的教学任务,请各开课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相关各学院应积极沟通,务必在7月8日前完成这部分课程任务规划安排工作。
四、专业导论课除2021级本科新生本专业必选的一个教学班外,教务处还统一为每个专业导论课生成了2019-2021级公选的两个教学班(本校区、普洱校区各一个),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安排。
五、备注栏的使用说明
1.备注栏主要用于提前登记对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要求信息,如确实有特殊需求,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可填写在备注栏,以供排课时相关工作人员参考。
2.不需要安排时间或地点的课程(如实习实践类课程)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安排时间地点”。
3.部分课程如需要预先安排在计算中心机房上课,请在备注栏中说明。注意:按课程起止周,每周或每单/双周均需使用机房的课程,才能安排在机房授课。零散或无规律使用机房的,请学院教学办在下学期开学后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按临时借用处理。
六、为避免影响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后续排课和学生选课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于2021年7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全部安排工作,并通过“查询教学任务明细”功能打印本院各专业教学任务安排表,相关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交教务科备案。
附件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变更申请
教 务 处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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