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务科文章来源:时间:2022年10月21日点浏览数:157次

教通〔2022〕67号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以来本科教学工作运行的情况,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 学院自查阶段:2022年10月21日-11月4日

自查报告及《云南农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1)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至诚楼210室),电子版发教务处教务科邮箱:ynnydxjwk@126.com,纸质版交徐明通老师,电话:65227702。

2. 学校抽查阶段: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

教务处将联合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提交的自查报告、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抽查,各检查组工作人员安排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附件2),请各学院与检查组联络员确定抽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 一流专业建设

第一、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专业建设成果和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2. 耕读教育、劳动教育

耕读教育、劳动教育开展情况,耕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等。

3. 实践教学

实验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课堂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实习教学材料(实习基地建设与使用情况)。

(二)常规检查内容

1. 常规教学材料

试题库建设情况、教考分离工作情况、任课教师为暂缓返校线上教学情况、试卷归档、学业预警、教学日志填写等。

2. 实践教学材料

(1)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

(2)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进情况。

3. 教学运行

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督导听课、领导干部听课、教研活动、教材使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新教师助课工作等。

三、检查要求

(一)自查报告应包括重点检查内容、常规检查内容、教学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要求结合重点检查内容、常规检查内容等方面如实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三)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2.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教务处(本科生院)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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