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招生办公室文章来源:时间:2023年06月08日点浏览数:387次

教通〔2023〕31号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学校下发的《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校政发〔2023〕66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常态化运转体系,压实各学院主体责任,促进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紧密配合,确保今年招生宣传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实施,现就学校2023年招生宣传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成立院级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动院级层面招生宣传工作高效开展,各学院要根据院情和自身实际,成立院级层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招生工作联络人以及宣讲教师是宣传工作责任主体。各学院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统筹做好本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按照职能职责进行推进落实,保持和教务处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和完成。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院级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请示和汇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教务处。

二、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服务

(一)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

各学院要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宣传地区,前往相关高中做好宣传工作,包括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学院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宣传工作的要求,坚决禁止任何有可能对学校造成负面舆情的行为。出行应合理安排路线和行程,避免铺张浪费。

(二)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

各学院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学院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实现宣讲地区最少两所主要高中学校全覆盖。学院在完成线下宣讲工作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全面介绍专业优势和特色,不限于但应包含各专业就业前景,让考生充分了解学校和专业的情况。

(三)深入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1.制作学院、专业招生宣传短视频、海报等素材,加大在新媒体的推广宣传;制定区域宣传工作的计划。

2.负责与教体局及中学校长的联系,确定宣讲线路、学校及宣讲方式、时间、地点。

3.选派、培训教师、优秀在校生,采用合作、讲座、报告、交流会、分享会等形式,深入到中学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加强本学院网站建设,及时充实、更新、发布能吸引考生的学科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最新信息。

6.按要求公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微信公众号等。

7.将招生宣传方式及选定的宣传人员名单、线路、出行时间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至诚楼119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核。

8.与已经确定进行宣讲的学校联系相关事宜并寄发公函。

9.做好出行交通安排等相关工作。

10.做好宣传人员的工作酬金发放及差旅费报销工作,费用由教务处负责(上限为2/学院,超出部分由学院自行解决)。

11.招生宣传结束后各学院要将宣传材料(含云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记录表、照片、摄像材料、总结等)一并交至教务处存档备查。

12.完成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在2023年6月12日前确定学院招生宣传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以院行政名义发文)和招生宣传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及出行时间)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请学院主要负责领导签字、盖院行政章后交到招生办公室(至诚楼1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13334087@qq.com。

2.教务处对各学院宣传人员集中培训时间待定,以“云农招生(本、专科生)”QQ群(群号94470858)通知为准。

3.各学院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宣讲材料,含《云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记录表》(详见附件)、照片、摄像材料、招生宣讲总结等。

 

附件:云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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